今年以來,公平會因抓姦廣告不實、做法顯失公平行為等已對10多家建商做成處分,13日又處皇翔建設150萬元罰鍰,房仲業者表示,這類建案廣告不實等案件只會多不會少,民眾在購屋時一定要睜大眼睛,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。

公平會13日因皇翔建設銷售三峽「皇翔玉鼎」預售屋時,要求購屋人必須先付定金,才提供契約書,遭公平會因違反公平交易法,處150萬元罰鍰,事實上,今年初,公平會即以瓏山林企業在銷售預售屋建案時,沒有在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揭露公設部分包含車道等資訊,讓已經交屋的277戶多負擔了1億多元,處1,200萬元罰鍰,創下公平會成立19年以來對建商所處的最高罰款。

事隔不久,瓏山林又因另一個建案,但也是同樣情形,又被罰1,000萬元,而其他抓姦廣告不實的案件,更是經常遭公平會開鍘,累計今年以來,已有至少15件被公平會處罰的案件,金額更超過3000萬元。

美商ERA不動產研究中心經理李恆宇表示,歸納近年來公平會對房屋建案的處分書內容來看,主要有四類型是建商在預售時最常犯的毛病。第一是業者掛羊頭賣狗肉,廣告登載的跟實際完工的不一樣,例如按照原核准圖說1樓應該是游泳池,完工後卻發現變成店面,或是廣告中指出房屋外牆貼的是花崗岩,但交屋後發現貼的是一般磁磚,這就構成廣告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。

第二是建商事前沒有在買賣契約中載明所有房屋資訊,後來也沒有在登記之前告知購屋人。李恆宇特別呼籲首次購屋者,由於沒有購屋經驗,因此常會被業者的話術給矇騙,有的業者會堅持你要先付定金才提供契約書審閱,或是隱匿重要交易資訊等,更惡劣的甚至以一般住宅的廣告方式,卻是銷售乙種工業用地建案,這些都違反公平法。

第三是違法將公共休閒設施蓋在原定的停車場上,或違法規劃夾層屋卻宣稱大空間使用。很多人買某預售屋,主要都是看上建案中完整的公共休閒設施、健身房或是千坪VIP室,但卻不知這些設施是蓋在原本當停車場的地方,還有違反建築法,有被拆除回復原狀的風險。至於夾層屋也有類似的問題,都是屬二次施工的室內違建,也都有被檢舉拆除的風險。

第四是將陽台外推,或規劃成「泡湯」浴池,當合法室內空間使用。建築業者主動將建物陽台外推,是近年來預售市場常見的抓姦現象,在平面圖上業者會以虛線表示,等取得使用執照後統一打掉隔間外推陽台,使室內空間頓時變大。李恆宇提醒,陽台外推或增建泡湯池,同樣違反建築法,屬違章建築物,有遭建管單位查報強制拆除等處分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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